为防范、制止和鉴别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10月28日下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中心领导班子、管理部和科室负责人,以及吉首地区全体职工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该中心从《反间谍法》总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力、法律责任和附则五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学习。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通过学习,中心干部职工对《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大家纷纷表示,维护国家安全从我做起,严防身边出现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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