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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5-04-23 11:12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州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39名成员。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电话:0743-8224473。
    (二)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法规稽查科、综合业务科3个科室,下设资金结算部、贷款发放部、科技信息部3个业务运作部,以及州直管理部、吉首市管理部、湘西州经开区管理部、泸溪县管理部、凤凰县管理部、古丈县管理部、花垣县管理部、保靖县管理部、永顺县管理部、龙山县管理部10个管理部。
    1.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2.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3.中心网站www.xxgjj.com
  4.网上服务:网上查询、咨询、投诉业务;主任信箱;湘西住房公积金微信xxgjj12329,正在积极参建全省统一的语音服务热线12329等。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吉首农村商业银行、湘西长行村镇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西分行、邮政储蓄银行。2014年,全州实缴单位3190家,实缴职工11.68万人,缴存9.74亿元,同比增长34.16%。当年新开户单位125家,新开户职工0.78万人,净增单位120家,净增职工0.34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46.80亿元,缴存余额32.05亿元,同比增长26.59%。
  (二)提取:2014年,提取3.01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0.87%,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14.74亿元,同比增长25.6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51笔6.79亿元,同比减少145.7万元、下降0.2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7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5万笔42.98亿元,贷款余额26.68亿元,同比增长16.74%。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2014年,无。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州结余资金存款6.06亿元。其中,1年以内定期(含1年)1.2亿元,1年以上定期4.01亿元,其他存款0.86亿元(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3.24%,同比下降7.1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218亿元,同比增长24.4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0.122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74亿,国债利息收入0.004亿元,其他收入0.0185亿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6169.61万元,同比增长8.57%。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105.9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2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8.3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12.96万元,同比增长44.8%。增值收益率2.1%,同比增加0.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24.9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88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8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万元,并上缴州财政。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2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万元,公用经费43万元,专项经费8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04‰。当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贷款净增额的3%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9.31万元用于核销经管委会、财政部门审批的呆账,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996.3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8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0.02%。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37%和34.1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2.56%,国有企事业占12.29%,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2%,其他占0.49%。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12万笔3.01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1.84%,租赁住房无,其他占0.1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79%,户口迁出本州或出境定居占6%,其他占14.2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3.75%,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069万元。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无。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0.62%。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比例调整情况:财政供养单位职工的财政配套比例提高至10%。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
  3.在服务改进方面,管理中心正在推行综合柜员制。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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