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计划财务科。承担国家和各级财政部门的财务、会计 制度的执行工作;承担编制呈报内部经费财务预决算报告和管理 费用的收支核算工作;承担县(市、区)管理部经费会计核算、 审核及经费财务各类报表的编制、审核及汇总等基础财务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核销等工作。
2、资金管理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政策规定的执 行,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计划、调配管理制度及具体办法的编制 工作;承担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收付的日常调度、银行结算业务 以及按时办理结(付)息及住房公积金财务决算工作;承担按规设 立、管理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及增值收益专户,并与金融行业相 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对账工作;负责国债、定期存款的购买、 保管及兑付工作,合规高效对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管理, 确保资金保值增值的工作。
3、科技信息科。承担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监管系 统、信用系统、查询系统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站的建设实施、安 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计算机操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工 作,指导其对系统的应用;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科技的研究、 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电子政务系统、信息平台以及住房公积金 业务系统层级管理、监督控制系统、资金安全系统平台的建立和 实施工作。
4、归集扩面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具体 操作办法、细则的制订工作;监督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建制、缴存、 提取、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全州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进城务 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建制、扩面宣传、走访回访、缴交开户、 汇缴审核工作;负责对不建、不缴、停缴、缓缴等住房公积金单 位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贷款审批科。监督管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 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运用计划使用、管理工作以及住房公积 金贷款咨询、调查、审核;承担贷款情况统计报表和业务报表的 编制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集 中审批工作。
6、内部审计科(贷后管理科)。承担全州区域内住房公 积金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内部风险的控 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内部各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 存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承担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调查处理或协助执法部门调查处 理住房公积金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实施外部审计及相关工作, 负责对内部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和信访接待、举报核实、投诉受 理等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楼盘按揭贷款前期调 查的追朔审核和监督工作;承担全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逾期 情况月报表、业务报表及资产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负责建 立对逾期贷款催收及管理的工作制度、具体措施及执行规定以及 组织催收、逾期控制,并对呆账死账进行管理及核销工作。
7、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牵 头落实文件处理和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会议筹办、以及接待、 统计、考勤、业务档案、采购、卫生安保、车辆管理和绩效管理、 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与政府部门及外部业务 单位的联络、沟通工作;承担干部职工职业培训、教育及对外宣 传以及网站、工作群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化管理及行政督 查督办工作。
8、人事科。承担人员编制的管理、控制以及各项人事政 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劳动工资、职称、社会统筹、人事档案管理、 绩效考核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干部任用的推荐选拔工作。
9、政策法规科。承担推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 等业务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各项业 务政策、规定、管理办法、办理程序等工作;负责拟定呈报住房 公积金业务管理各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操作标准及执行情况 工作;负责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执行情况的规范 化管理和督促检查,对住房公积金重点楼盘的授信管理工作;承 担总结分析研究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以及新政策的推出、重大 政策调整、业务工作培训、对外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对逾期贷款的司法诉讼。
(二)机构设置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内设科室19个包括: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归集扩面科、贷款审批科、资金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内部审计科9个科室和州直、吉首、湘西经开区、泸溪、凤凰、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10个派出管理部。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65人,实有人数6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为正处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2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2.5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51万元,主要是2025年退休3人,人员经费减少49.4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22.5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22.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52万元,主要是2025年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9.4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8万元,系增加的维修及办公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22.5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22.55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51.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7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经费及交通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增长54.76万元,主要是预算编制时录入错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预算为8.12万元,错误录入62.88万元,其他交通费实际预算为62.88万元,误录入8.12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人数约50人,会议审议中心2024年预决算执行和2025年预算报告及中心相关工作报告;培训费预算7万元,开展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及网上继续教育培州,人数约100人,培州内容为业务知识及综合知识;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2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55万元,项目支出27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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