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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来源: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1-04-15 09:18点击数: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329

      316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副主任骆邦建主持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胡章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管理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公告》、《关于高学历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和《关于新进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等。

会议认为,2010年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秉承“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宗旨,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信贷政策收紧等不利因素影响,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强化住房保障、严格控制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和措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指标,满足了群众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要。2010年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达到4.15亿元,比年初下达的任务多出1.05亿元,同比增长28%;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9亿元,同比增长24.5%;全年为职工办理支取1.16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增值收益2055万元,同比增长21.6%。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有待拓展,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

会议指出,2011年的工作要围绕“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根据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的要求,抓整合、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在转变中扩大覆盖,突出保障,严防风险,完善政策,提升服务。要求2011年全州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平均达80%,缴存人数增长5%,归集住房公积金4.5亿元,归集金额增长率8%;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达75%以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5%以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5%,增值收益达2300万元;资金使用合规,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接程序核销呆坏账,优化资产质量,按规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推进我州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强调,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面,提高知晓率;二是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到位,并对州内8个县市实行目标管理,进行定期考核;三是提高基层干部、教师的缴交基数或缴交比例;四是规范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控制资金风险,提高资金回收率;五是强化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质量和水平;六是规范管理委员会决策程序,监督委员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履职,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同意《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送审稿)、《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送审稿)及《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草案),按程序公布、实施;

二、同意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公告》,按程序在《团结报》、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

三、同意按照《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聘任骆邦建和杨建军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增加王跃等11名委员;

四、 同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公告》,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执行,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监察局监督执行;

五、同意出台《关于高学历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和《关于新进大学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

六、从2012年起,每年召开两次管委会委员会议,第一次定在一月,第二次定在七、八月;管委会会议资料需提前递交到委员手中,每位委员要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七、同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管理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将其中的建议改为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对各县市进行绩效考核,对达标单位进行奖励;

(二)对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要求其在与工会进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时,将住房公积金纳入职工工资,在工资构成中予以体现;

(三)对财政供养单位,调整职工工资缴交基数:其中,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由原来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事业单位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整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根据我州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住房实际支付需求增加而逐步提高缴交比例;

(四)同意调研并起草《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五)同意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进行绩效考核;

(六)同意在提取风险准备金,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增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6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县、市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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