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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基本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9-03-20 15:28点击数:

州扫黑组〔2019〕2号

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扫黑办,州直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州扫黑办制定的《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基本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附《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基本责任清单》 

 

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湘西自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基本责任清单

 

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对标三年工作目标,充分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好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部门直接责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监管责任,细化措施,务求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突出政治站位

全面系统地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

(一)党委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度的工作。建立月研究、学习会议制度,都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实事求实。

(二)充分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文明、绩效、综治考核,有利于深入推进工作,切忌照搬照抄。

(三)结合工作开展,制定工作文件,印发工作简报。州、县、乡三级要把各项工作的顶层设计以规范文件方式作出安排,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州县一级都要运用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讲好扫黑除恶故事,宣传先进典型,反映群众呼声。

(四)深入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定好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面规划,按照时间节点,春节前营造氛围,2月28日前形成声势,3月15日前实现全覆盖和铺天盖地实效,宣传既要系统抓,又要单位抓,还要符合政策。

(五)落实线索、资料工作台帐。落实人员、经费工作保障,及时奖励举报人,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突出依法严惩

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严格实行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办成铁案。

(一)加强线索收集、管理、分流和核查。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建立线索收集办理工作台帐,形成州、县、乡、村四级排查;成员单位排查;公安派出所排查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数据要对接准确,核查要落实“三长”签字,交办要规范,严禁乱批乱送,排除、认定都要有扎实的依据,切忌轻易查否。

(二)严格“侦、诉、判”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立案要做到应立尽立。侦、诉、判阶段要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流程和衔接机制。运用法律准确,法律监督到位。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三)线索统计要准确。全面准确统计分析,线索收集中有效线索的比例,起诉的有关数据,审判的各类数据,公检法三家都要有准确到案到人的登记和台帐,随时对比沟通,有效推进办案进度。

三、突出深挖彻查

严格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一)涉黑涉恶立案与纪委监委调查同步进行。建立快速的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反映的涉及保护伞线索要快速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快查,使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得到有效查处。

(二)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建立双向移交,结果双向反馈工作台帐,加强工作对接,扩大工作成效。

(三)着力打深打透。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敢于碰硬,解决见“黑”不见“伞”的问题。

四、突出综合治理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行业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一)强化线索排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深入摸排线索,建好工作台帐。建立摸排机制,实行双月摸排承诺制,重大线索及时移送,一般线索及时研判,防止漏失线索。

(二)强化重点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部门要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效推进整治工作,解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摸排整治,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有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建立长效机制。

五、突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扫黑除恶关键的一招。

(一)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强化村级班子建设,及时培养后备干部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二)建立联审机制。建立和完善联审工作文件。

(三)整顿软弱痪散的基层组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的整顿工作机制。

六、突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小组、扫黑办的统筹协调,高效运转工作机制。

(一)加强统筹本级决策部署文件、纪要等系列文件的起草和收集。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都要有月总结,各类单项工作材料,阶段性工作汇报材料。

(二)建立州县、乡、村迎接督导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作,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发挥好职能作用。

(三)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资料汇总台帐,准确反映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四)强化各环节的工作落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1.谈心谈话:①熟悉和掌握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情况;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③存在的突出问题;④工作建议。

2.座谈:要能了解扫黑除恶有关政策和工作情况。

3.加强进村入户宣传:群众的知晓率达100%;单位干部职工的知晓率达100%。

4.乡、村都要有排查工作台帐。

5.暗访:加强治安乱点的整治、市场整治、学校及周边整治、车站码头整治、娱乐场所整治、村(社区)复杂场所的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6.查阅资料:有计划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相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分类装订成册。

7.案件评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各种问题线索,做到不漏掉任何突出问题和单个问题线索。建立群众反映、中央交办、上级交办件办理工作台帐。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办理、有结果、有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结果要给当事人答复。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证据充分,运用法律准确,落实了“一案三查”。

8.保障工作进度。①传达、贯彻、学习有关会议在2019年1月31日前要见成效;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2月15日前完成;③宣传设计规划要在2月14日完成,州直单位横幅要附举报电话:州扫黑办8755152,州公安局扫黑办8232823。城区、农村以固定标语为主,单位以横幅为主,城区每50米一条,农村有人居住的地方每100米一条,不漏小区、住宅区和农村村寨。④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相关工作在2月15日前安排到位,2月28日前完成责任清单相关任务,实现纵深平衡推进,3月29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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