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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9-04-20 09:50点击数:

负 责 人:高建华

机构地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224473

传 真:0743-8224473

邮箱:xxgjj8224473@163.com

网站地址:www.xxgjj.com

一、中心成立时间及结构调整情况

1995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及下辖各县市相继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6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41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04〕89号)文件规定,同全省其它14个地区中心一样,湘西州经过机构调整,将原来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撤销,上划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湘西中心)直接领导,湘西中心定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实行三统一,归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2019年12月26日,根据《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编办法〔2019〕14号)规定,湘西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执行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执行。

2、负责记载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审批。

5、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情况:

现确定在职职工人数101人,其中编制内63人,聘用制38人,核定领导职数:正处级领导职数1人,副处级领导职数3人,正科级领导职数21人,副科级领导职数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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