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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21-06-28 12:38点击数:

州直、县(市、区)管理部、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将于2021年6月30日进行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部须于2021年6月29日前将提取、提前还款、单位合并、职工账户合并、职工编号(身份)合并、内部扣划、单位网点变更、内部转移、职工串户调整等业务的在途业务全部办结完成,6月30日暂停办理以上业务一天;

二、各管理部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及时与缴存单位清理挂账;

三、各管理部须于2021年6月30日下班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汇、补缴工作,保证“零未达”以便6月30日的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四、资金管理科须于2021年6月29日前完成相应业务的资金支付,6月30日暂停支付业务一天,对结息进行核对,同时做好相应财务处理,以保证结息数据的准确性。

五、做好住房公积金对账工作。

1、科技信息科负责将缴存职工的结息情况发送给缴存个人,具体内容为:(客户名称),您住房公积金最近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元,我中心于6月30日为您计结利息收入(结息金额)元,余额(账户余额)元,本短信将代替纸质对账,请您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到所属管理部核实;

2、各管理部做好对账的宣传并为提出异议的缴存职工进行核查、做好解释工作;

3、对账方式:1通过短信方式,2中心自助一体机打印缴存流水对账;3通过银行ATM机进行查询对账;4通过微信进行查询对账;5通过手机APP进行查询对账。

六、各管理部做好半年度银行保函对账工作,资金管理科负责于7-8月对各管理部银行保函情况进行检查。

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接到通知后,请各管理部、科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结息工作人员职责,认真做好年度结息准备和配合工作。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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