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秀书)7月19日 ,中心计划财务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了住建部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九章六十八条,计划财务科梁民胜科长对每章逐条进行宣读,大家逐条讨论、积极发言,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如对第五章第三十七条第四段“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这一段文字表述中应在存储余额后加上“作其他收入”;第三十九条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个人贷款余额的1%”,大家认为应修改为2%。
期间,计划财务科还组织了财务知识学习和财务政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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