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湘西自治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成功破获湘西自治州“2·2”伪造印章案,打掉2个以伪造印章、制造虚假购房手续提前支取公积金犯罪团伙,抓获团伙骨干人员7人,扣押了大量银行卡、虚假印章、虚假购房手续、虚假身份证、宣传资料及造假设备。
2016年2月2日,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报案称:发现全州范围内从2015年9月以来有大量公职人员伪造购房手续,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接报后,湘西自治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州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田仁喜,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儒平、向金坤等领导高度重视,明确由州局刑侦支队政委李博、吉首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小明任组长,成立州局牵头、吉首市局立案主办、相关县局协办的湘西自治州“2·2”联合专案组。
通过前期侦办,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以梁某警(男,32岁,龙山县人)、欧阳某东(男,26岁,湖南省郴州市人)为主的两个盗骗公积金犯罪团伙,两团伙通过为州内公职人员制作虚假手续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支取公积金,从中扣除支取公积金总金额10-30%为手续费的方式牟利,涉案公职人员达100余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社会影响恶劣。2月22日,在向金坤副局长指挥下,专案组迅速派员赶赴广州东莞、贵州遵义、湘西自治州内八县市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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