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 群)7月8日,笔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已经完成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年度结息工作。此次结息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结算单位2971个,结算人数116845人,结息总额为5591.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1.82万元,同比增长23.71%。
据了解,我州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的。该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日,结算后本息自动转存,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一年度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