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优质服务状况 >> 正文
永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走“近”民营企业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3-08-30 14:45点击数:

    本网讯(通讯员 杨璨 周舟)8月29日,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顺县管理部继召开专管员会议之后趁热打铁,走“近”该县民营企业永顺锦帛玉纺织有限公司、湖南继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宣传公积金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明确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民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锦帛玉公司是一家拥有400多名员工的民营企业,继福种业公司虽然规模相对较小,但两家公司发展前景和效益均不错,而且随着许多员工维权意识增强,加上许多员工确实存在住房困难。通过该县管理部工作人员的主动上门宣传,企业员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有了进一步了解,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为留住人才,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关闭】 【打印
相关文章:
  • 暂无信息

Copyright 2005-2008 by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ll Rights Reseved 湘ICP备09020142号-1

主办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438224473

湘公网安备 43310102000119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