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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切实刹住中秋国庆公款送礼不正之风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3-09-17 16:33点击数:

    本网讯(通讯员 李再兴)9月13日下午,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县市管理部主任、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心副主任杨杰传达了湘西自治州政府办转发中央《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作风建设“八项纪律”。中心正科级纪检员高慧芬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约法九章改进工作作风(湘发〔2012〕2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心作风建设“五点要求”和“十不准禁令”等。
    会议认为,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中心全体人员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等节礼、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见到实效。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走在前、作表率,既严格要求自己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好执行监督工作。
    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李炎指出,作风问题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影响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中心党员干部职工要继续秉承“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核心文化价值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严禁公款请客送礼;各级干部特别是县市管理部主任、科室长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不接受任何名义的节礼;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不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不用公车探亲、旅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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