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更高的文明创建目标,为中心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保障,中心决定在取得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与时俱进,积极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为确保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现根据《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湘办发〔2004〕年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提高中心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 个人品德,推动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2008年“省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近年来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的荣誉,总结创建经验,分析以往创建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创建的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高我中心的文明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使管理中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并赋有独特的民族魅力与风采。2010年力争实现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取。
三、创建措施
(一) 以班子为龙头,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文明创建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首先要强化和发挥以中心主要领导为核心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带头作用。要加强对文明创建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中心主任亲自抓;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要求实行责任分工。同时,要带头加强学习,实现政治理论学习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中心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科学决策的制度。其次,要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文明创建措施和实施方案。文明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实践性、科学性、长期性,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大力宣传,才能出实效出成果。我中心是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做好服务切实发挥“窗口”作用是我中心的第一要务。第三,要实行文明创建责任考核,把文明创建同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联系起来。按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把创建措施、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逐级落实分解到岗位和个人。第四,要大力开展宣传和发动工作,让职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全员参加和投入到文明创建的行动中。第五,中心保证创建经费和必要的物质投入,使创建工作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不是空中楼阁。我中心已报州政府同意用三年时间彻底改变县市管理部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每年经州财政局审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明建设的宣传及相关费用。
(二) 以建制和培训为中心,推进业务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住房公积金是惠及人民的民生事业,文明建设是让这项事业更合符民意、更深入人心,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业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我中心文明创建的第一步。这几年我中心致力于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办法、责任追究、考核及奖惩规定,同时,采用积极的办法并形成了单位的制度,广泛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职工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集中培训。2010年我中心将在7月份组织一次全体职工参加的业务及综合素质培训;还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展的需要,组织科室、管理部及以上负责人参加由州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新加坡业务调训,把国外住房公积金好的管理经验、工作理念带回来。
(三) 以素质教育为根本,建设敬业精业的干部职工队伍
我中心认为,事业的壮大和长盛不衰不光需要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更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进步的队伍。为此,我中心一是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中心的学习制度,党支部以民主生活会为主,定期上党课;中心每季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科室、管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学习,还成立了理论课题研究组;二是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的号召,深入开展“***难题促转变,服务民生促和谐”、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思想信仰,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素质教育的活动,如组织党员、建党积极分子进行“重走革命路、重温入党誓词”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活动;利用中心网站、学习园地、党建橱窗进行宣传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个“团结和谐、严肃活泼、敬业创新”的住房公积金团队。
(四) 以服务为基石,营造和谐融洽的服务环境
文明创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极大地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充分满足群众和社会的需要。为此,2010年我中心一是加大了文明创建力度,把优质文明服务及创建工作推行到各县(市)管理部,制订并实施文明创建达标细则,从办公环境、服务规程、文明语言、工作着装、服务意识等方面着手,全面规范各种行为,真正做到服务有标准、工作有考核,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积极营造一个竞争、有序、务实、创新的工作氛围。二是在各管理部积极开展“业务能手”、“服务之星”创建活动,推广普及“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服务时效承诺制度,着力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公平规范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转变服务方式,推行人性化服务。我中心调整作息时间实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与银行同步,有增加了星期六、日两个上午为业务办理日,实实在在地为群众作想,方便了职工,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放心、舒心。
(五) 以活动为载体,构建团结向上的机关文化
文明创建要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关注社会民生,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一是发动全体职工为“4.14”青海玉树大地震灾区募捐,仅4月23日上午就为灾区募得善款10050元,一些职工出差在外,得知后纷纷打来电话要捐款;我中心在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扶贫任务前提下,还长期支持泸溪县良家潭乡布条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两年来为村里投入和联系的扶贫资金有 5万多元。二是以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为载体,通过座谈交流、参观展览、技能竞赛等形式开展一系列活动,把爱党爱国教育、职业素质教育等贯穿于活动之中。今年5月,为弘扬民族文化,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我中心拟举办“与世博同行,共唱红(民)歌”的大型歌咏比赛活动;7月份,我中心将继续组织党员、建党积极分子“重走革命路,重温入党誓词”的活动;9月份,结合文明优质服务,我中心拟举办普通话演讲或朗诵比赛;年末还将举行构建团结、和谐的联欢团拜活动。三是以团支部牵头,开展有益的读书活动。以“每天读书一小时”为口号,激励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读好书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构建团结向上的机关文化,增强中心的凝聚力。
四、创建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成立“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炎
成 员:周 平、贾 勇、许祥达、高慧芬、吕泽慧、陈虹蓉、尚立红、杨丹英、张 伟、罗亚平、杨 杰、姜永东、龙晓明、吕元春、向志华、杨 俊、王锡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 员:徐胜华、李海天、黄 英
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给予指导、规划、协调和督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安排,各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实施。
(二) 强化责任,人人参与
由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工作开展、进度要求、责任科室、责任人等进行责任分解;同时建立健全中心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相关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最广泛地动员全中心员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千斤重担众人挑,确保创建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三) 加强宣传,以点带面
创建活动办公室要加强与州文明办、州直机关工委紧密联系,争取支持和指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对外宣传方面,中心网站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形成声势,广泛动员;对内宣传方面,要使每个职工都了解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展示规范、文明服务风采,推动创建活动达到新高潮。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心确定的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将文明创建活动情况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领导小组要加强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并督促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不断提升创建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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