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由中心提供;
2.新录入(含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确定;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必须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职工每年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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