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中心提供);
2.《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法人证书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非公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所有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开户单位经办人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注册地管理部柜台办理;
2.公积金中心对单位开户资料进行审核;
3.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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